新華社南京11月18日電(記者朱國亮)記者18日從江蘇省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當地警方破獲一起非法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案,犯罪團伙共計非法出售94.46萬張航空電子客票,票面案值達10億元。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相當于發票,可用于報銷和抵扣企業進項稅。2019年3月,泰州市公安局查獲兩名倒賣偽造火車票犯罪嫌疑人,當場查獲火車票364張、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2318張和高速車輛通行費專用發票3661張。
泰州市公安局有關辦案民警介紹,經鑒定,兩名犯罪嫌疑人出售的火車票、高速車輛通行費專用發票均系偽造,但航空電子客票一時難以確定真偽,直到2019年11月,相關權威部門給出鑒定結果,這些航空電子客票系真票。
確認是真票后,泰州警方層層追查,最終查明這些航空電子客票來源于北京一家航空服務公司,其實際控制人為郭某,幕后操縱人員為馬某。
現實中,大量旅客乘坐飛機后,并不需要打印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不法分子正是瞄準這一點,在打印電子客票最后時限內,大肆打印航空旅客之前未打印取走的航空電子客票,然后出售牟利。
泰州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非法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96.46萬張,收取銷售款67.5萬元,涉案票面額達10億元。
泰州市公安局對此案進行了全鏈條打擊,從17個省、直轄市抓獲3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這些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完)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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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案情
涉案金額10億元!江蘇泰州警方破獲了這起公安部督辦的大案!
從一個不起眼的“小線索”入手,歷經18個月縝密偵查,從打印發票的源頭,到層層倒賣發票的各個層級和末端,泰州警方全鏈條打擊,成功破獲案值達10億元,非法出售航空電子客票案。
2020年6月23日,公安部發來賀電。
日前該團伙33名成員因涉嫌非法出售發票罪,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緊盯存疑“小線索”不放 查出“大案件”
2019年3月28日,公安高港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在該區揚子江南路某處抓獲倒賣偽造火車票的犯罪嫌疑人許某、李某,當場查獲火車票364張、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2318張和高速車輛通行費專用發票3661張。
然而,經過鐵路和稅務部門鑒定,查獲的火車票和高速車輛通行費專用發票均系偽造的假票,而繳獲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卻一時無法確定真偽。為此,公安高港分局決定先行對許某等人涉嫌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開展相關偵查工作后移送審查起訴。
2019年11月,經過民航總局相關部門鑒定,許某等人購買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系真票。
民警經過深挖獲悉,許某等人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系從當地人錢某手中購買。偵查人員敏感地意識到,這起“小線索”當中,很可能隱藏的是非法出售發票的“大案件”。
2019年11月30日,錢某被偵查人員抓獲。至此,一宗非法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犯罪案件露出了冰山一角。
警方深挖源頭 實施全鏈條打擊
據錢某交代,其曾在2019年3月,向她的上家四川人馮某購買了4253份航空客運行程單倒賣牟利。隨即,該案經層層上報,最終,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
泰州、高港兩級經偵部門迅速成立“12.4”專案組,圍繞馮某的社會關系展開了全面調查。經查,僅今年1月,馮某即向北京、四川、江西、福建、上海等省市的13名下線嫌疑人出售了票面價值2600余萬元的航空客運行程單,發票來源為河北行唐人劉某。
偵查人員經過追查發現,劉某2020年1月共向馮某、周某、唐某、王某等下線嫌疑人以1萬元票面金額售價25-45元不等的價格,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5000余萬元。并且,經過深度研判,專案組鎖定,劉某的上線為北京某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其實際控制人為郭某和幕后操縱人員山西人馬某。而劉某共向二人購買航空客運行程單達10.21萬張。
至此,一個層級分明、涉及全國多個省市的非法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犯罪團伙浮出了水面。
在泰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靠前指揮下,公安高港分局經偵大隊組織優勢警力,于2020年6月4日,分三個抓捕組開展了第一次集中收網行動,成功在北京、河北行唐、四川成都三地抓捕團伙骨干犯罪嫌疑人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馬某、郭某、劉某、馮某無一漏網;2020年7月18日,專案組展開了第二次集中收網行動,分別在上海、福建、山東、河北、海南、湖南、廣東等省市再次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21名。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郭某、馬某等人對非法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至此,泰州警方在全國范圍內,首次全鏈條打掉了一個長期活躍于航空票務系統的全國性非法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犯罪團伙,抓獲涉及17個省、市的犯罪嫌疑人33名、涉案金額10余億元。2020年6月23日,公安部專門發來賀電予以表彰。
現實危害極大 交易隱蔽給發現查處帶來難度
據辦案民警王澄介紹,該犯罪團伙出售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打印的均為真實信息,極易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極大增加發生詐騙等犯罪的次生風險。同時,航空客運行程單作為報銷憑證,其最終去向為企事業單位,甚至政府機關,購買方購買的目的系用于報銷和抵扣企業進項稅,極易衍生偷逃稅款、職務侵占,甚至涉及國家公職人員的職務犯罪。
據了解,現實中,大量航空旅客在持登機牌乘坐飛機后,并不需要打印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不法分子瞄準這一漏洞,利用航空電子客票行程單打印有效期30天的規定,在有效期最后時限內,非法獲取航空信息,大肆打印航空旅客之前未打印取走的航空電子客票行程單,再按張數或面額計價的方式出售非法打印的航空電子客票行程單從中牟取暴利。
據介紹,由于這些行程單都是真實存在的,并且除國際航班外,國內航班的票價通常都在數百元至千余元不等,稅務部門在日常監管中很難發現,導致國家稅收流失。
經查,該犯罪團伙的行程單出售面向全國,形成了一個層級明顯的多級銷售網絡。郭某以每張0.7元的價格,將行程單出售給馬某、劉某,每天交易量在8000至12000張。劉某再以票面金額每1萬元收取25-45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下線,其下線有三到四層,逐層加價非法獲利,最終以票面金額每1萬元收取150元的價格出售給需要行程單報銷的人員。而該團伙整個犯罪鏈條中嫌疑人之間互不直接接觸,作案手段極為隱蔽。
據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非法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96.46萬張,收取銷售款67.5萬元,僅馬某和劉某二人就非法獲利48萬元,涉案票面額達10億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來源:平安泰州微信公眾號)
編輯:李星紅